为了更好地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,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,促进人民调解员工作能力和办案质量的提高,鹿泉市司法局在深入基层进行调研的基础上,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,对《鹿泉市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》进行了修改,增加了对人民调解员实行“个案补贴”的内容。 《办法》将矛盾纠纷难易程度划分为一般矛盾纠纷、疑难矛盾纠纷、重大矛盾纠纷三个级别。一般矛盾纠纷指法律关系简单的邻里关系、赡养、家庭等矛盾纠纷;疑难民间纠纷指涉案人数为3人以上且涉及金额较大的纠纷、连环民间纠纷、工伤、医疗、道路交通事故等纠纷、市级以上信访部门交办的纠纷、反复多次调解才成功的纠纷;重大民间纠纷指涉案人数为5人以上且涉案金额巨大的纠纷、对社会稳定有重大影响的矛盾纠纷、突发的群体性矛盾纠纷、其他经市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集体研究认定的纠纷。每季度末,由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登记造册,经市司法局审核后,对成功调解的一般民间矛盾纠纷,每件补贴30元;成功调解的疑难矛盾纠纷,每件补贴50元;成功调解的重大矛盾纠纷,每件补贴100元。 此制度在激励人民调解员努力创造工作业绩、规范工作制度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,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快速发展。上半年,该局共排查民间矛盾纠纷1053件,成功调解1022件,排查率、化解率分别提高18%和21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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